三次剪头发都不合格
前天下午,重庆晚报记者在江北区华新街,见到了小康的母亲罗女士。罗女士称,儿子小康在江北一所中学读书时,曾被同学殴打致残,医生建议换个学习环境。2012年8月31日,她将小康转入渝中区一所中职学校,读酒店管理专业。
罗女士说,小康在当年8月参加了动漫活动,发梢处有点红色。入校前,头发已剪短。由于小康头发蓬松,所以用发箍把头发前部压着。这样的打扮,让小康看起来有点凶,主要是想让别人不敢欺负他。
9月2日,学校进行礼仪检查,要求男生不留长发,达到“前不遮眉、侧不盖耳、后不过颈”的标准。检查中,老师认为小康发型不合格,要求他重新进行整改。
9月4日至5日,小康两次去理发店剪头发,结果都没有达到老师的要求。“儿子心里有些伤心,当天就回家了。”罗女士说。
昨日下午,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小康的同学小周。小周说,2012年9月5日,小康第3次剪头发时,他也在场。那次小康的头发已经跟班里其他男生差不多了,耳朵露了出来,刘海也在眉毛上面。可能是小康头发偏多,整个发型看上去很厚重,老师才会说不合格。
遭劝退学后状告学校
罗女士说,儿子回家第二天,她就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。9月10日,她向班主任递交了书面请假条,时间从9月5日到10月5日。9月18日校方突然告诉她:小康课程耽搁太久,劝其退学。
“儿子因发型被老师多次刁难,心理阴影加大,医生已开药治疗,却被劝退学。”罗女士很生气,去年9月一纸诉状将该中职学校告上法庭,要求其退课本费、资料费,并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10万余元。
法庭上校方辩称,学校做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小康从9月6日开始就未到校。班主任9月6日工作笔记中记有:小康妈妈打电话要给小康请假,经了解,应该不是病假,只因头发问题,准予半天事假,下午必须到校上课。
昨天下午,该中职学校德育处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向重庆晚报记者透露,劝小康退学不仅仅因为发型,还包括旷课、迟到等问题。具体负责此事的德育处主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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